淮 安 市 清 江 浦 区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19)苏0812民初4880号
杨磊:
本院受理的原告锐拓(杭州)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现已审理终结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(2019)苏0812民初4880号民事裁定书,裁定如下:驳回原告锐拓(杭州)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起诉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,逾期则视为送达。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,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,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。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二0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
地址: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民二庭
承办人:陈颢
电话:0517-83589124

裁定书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