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清江浦区法院审委会委员张广兄同志被江苏高院授予第四届“全省审判业务专家”称号,全省法院仅32人在本届评选中获此荣誉。


张广兄同志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已20多年,忠诚履行审判职责,在扎扎实实快办案、办好案的同时,矢志于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学调研。
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,其个人独立办结各类案件2135件,在审理劳动争议、商品房买卖、房屋租赁、民间借贷、物业纠纷、申诉再审、执行异议等案件方面经验丰富,并带领所在审判庭干警出色完成了各项审判指标和任务。
在繁重的办案之余,他静心思考、潜心研究,及时把所见所思所想转化为文字成果,撰写了大量的调研文章和学术论文,总结出一些具有推广、借鉴价值的审判工作思路、方法和技巧,多次在全国和全省法院系统获奖,先后独著出版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》、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实务与案例精解》等法律著述,撰写的《试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“上一年度”条款适用的可塑性》在《法律适用》上发表。
由于工作成绩突出,张广兄同志先后被市中院授予三等功、全市优秀法官,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个人。
张广兄同志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已20多年,忠诚履行审判职责,在扎扎实实快办案、办好案的同时,矢志于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学调研。
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,其个人独立办结各类案件2135件,在审理劳动争议、商品房买卖、房屋租赁、民间借贷、物业纠纷、申诉再审、执行异议等案件方面经验丰富,并带领所在审判庭干警出色完成了各项审判指标和任务。
在繁重的办案之余,他静心思考、潜心研究,及时把所见所思所想转化为文字成果,撰写了大量的调研文章和学术论文,总结出一些具有推广、借鉴价值的审判工作思路、方法和技巧,多次在全国和全省法院系统获奖,先后独著出版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》、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实务与案例精解》等法律著述,撰写的《试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“上一年度”条款适用的可塑性》在《法律适用》上发表。
由于工作成绩突出,张广兄同志先后被市中院授予三等功、全市优秀法官,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个人。
张广兄同志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已20多年,忠诚履行审判职责,在扎扎实实快办案、办好案的同时,矢志于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学调研。
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,其个人独立办结各类案件2135件,在审理劳动争议、商品房买卖、房屋租赁、民间借贷、物业纠纷、申诉再审、执行异议等案件方面经验丰富,并带领所在审判庭干警出色完成了各项审判指标和任务。
在繁重的办案之余,他静心思考、潜心研究,及时把所见所思所想转化为文字成果,撰写了大量的调研文章和学术论文,总结出一些具有推广、借鉴价值的审判工作思路、方法和技巧,多次在全国和全省法院系统获奖,先后独著出版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》、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实务与案例精解》等法律著述,撰写的《试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“上一年度”条款适用的可塑性》在《法律适用》上发表。
由于工作成绩突出,张广兄同志先后被市中院授予三等功、全市优秀法官,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个人。